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浅谈
近年来,温宿县地税局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大胆尝试,自1998年以来先后开展过三次干部双聘竞争上岗工作,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公开选拔了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全局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有了较大改善,整体素质有了新的提高,为全局的发展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干部选拔制度也日趋成熟和科学。本人就如何进一步公平公正的选拔任用干部,作些粗浅的探索。
目前干部选拔任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 选人用人视野不够开阔。
虽然近年来,地税系统的进人渠道基本是采取公开招聘公务员的形式,但部分地方仍然存在“先定人,再定框框”,即根据特定对象确定特殊原则,如提出年龄、文化、资历、职级、身体、性别等方面的特殊要求,使得一些优秀人才和想有作为的干部被拒之门外。就新进人员而言,虽然自身素质普遍较高对工作的接受能力较强,一至二年内就可以独挡一面,但现行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局限性使得很多年轻干部被挡在了线外。就我局的情况来看呈现两 个极端,老干部干不成,新干部用不成,而承上启下能挑大梁的人又少之又少。因此,在双聘工作存在分管领导做工作动员干部竞聘科所长的现象,给后期工作的开展带来了很多不利的影响。
二、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一方面,存在选拔任用程序倒置的现象。有的地方和单位不是凭考察结果用干部,而是确定了拟提拔对象再去考察。有的任免事项本应在党组会前酝酿或会上讨论,却变成了会后通气和马后炮式的征求意见。另一方面,选拔任用程序为我所用,任用程序随意变通,因人而异,甚至弄虚作假。以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身份内有限竞争为例,一些地方仅以较为公正的笔试、面试成绩定入围,而以透明度不高的考察环节定取舍,有的甚至以内定对象的成绩为入围分数线,边考察边增设新的限制条件,在圈定入围对象和最终取录问题上作变通处理,置先前发布的选拔任用公示公告于不顾。
三、是没有一套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程序,什么环节该怎样监督,须采取哪些对策,没有规范的操作规程和监督检查标准,令各相关职能部门无从入手,因而其机能难以得到有效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主要精力放在查办税收执法、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案件,对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力度不强,又因机制原因,操作起来有困难。
所谓干部,简言之就是骨干部分,如果骨干作用发挥不好,那么我们的工作就会是空对空。因此,选好、用好一批求真务实、廉洁干事的干部非常重要。
一、以制度选人,实现选拔制度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进一步公平公正选拔任用干部,就是要以制度建设为根本,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建立健全干部选拔的规章制度,以坚持党管干部为基本原则,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使群众对干部的选拔任用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拔权和监督权,实现干部选拔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坚持以制度选人,避免出现“以人选人”的现象。着力增强干部选拔工作制度的可行性,避免出现过于原则,弹性过大、粗糙简单等问题。制度一经制订,就必须坚决执行和实施,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对不执行或违反制度的人和事坚决予以查处,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决不允许以任何借口,不遵守规定的规章和制度。
二、选好、用好干部既要靠制度,也要靠人
任何政策、制度都不可能十分完善,总有空子可钻,原则性下面还有灵活性,还要结合实际。如何既严格又灵活性地落实,说来说去,还是一个人的素质问题。制度是人制定的,是为人服务的,执行的也是人,再好的制度 ,贯彻执行它的人不行,也是毫无用处的。邓小平同志曾强调指出:“政治路线确立了, 要由人来具体地贯彻执行。由什么样的人来执行,结果不一样。”执行干部政策制度,具有用人权力的同志总会有一定的局限,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尤其是感情因素。这些同志如果没有较高的政治、思想、业务素质,没有大局意识,没有公心,没有责任感,要选好、用好 干部,那只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选干部、用干部的同志必须有识人的慧眼,宽广的胸襟, 较高的综合素质,才能真正选好、用好干部。国以才立,政以才治,业以才兴,发展要靠人才,取胜之道在于人才。
三、以竞争机制选人,要不拘一格,不要划地为牢。
要营造一个选好、用好干部的良好环境,首先是要创新使用干部机制,不要太多条条框框, 要坚持范围广、层次多,不拘一格选用。某些领导者往往在选用干部方面叶公好龙,嘴里讲如何重视干部,但对身边的人总是心有戒心,或担心干部难管,或担心干部能力太强功高盖主,或担心干部不守规矩坏了章法,嘴上讲不拘一格,其实是诸多束缚。另一方面 ,某些领导又走向另一个极端,对不是身边的干部根本不想用,美其名日:不了解,难以知人善用。因为身边的人比较了解,比较放心,错不到哪里去。于是,不管能力大小,都提拔重用。当然有些也确实是优秀人才,但也有庸才。因此要做到以下三点:一是坚持同一起跑线。公开选拔,其资格条件必须根据所需职位的客观要求(包括年龄、知识、能力等各方面素质要求)而定,不能因人而设,更不能论资排辈,加权优先,要使符合资格的人才在同等条件下公平竞争。二是坚持实施统一的“竞争规则”。竞争的程序要统一规范,德、能、勤、绩的内容要明了实在。特别是要增大考核结果中客观依据的比例,减少主观因素的影响,提高竞争、决策的科学性。三是确保惟一的“公正裁判”,在整个竞争过程中,既定的规则不能随意更改,尤其是最后的裁决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不受外界其他人为因素的影响。
另外,要不拘一格选好、用好干部,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选人机制,选用干部一定要打破所有制界限,打破学历、职称、资历、身份限制,坚持“反映能力、鼓励创造、突出业绩”机制。只要需要,就大胆使用。不拘一格选用干部的制度必须带有根本性、全面性、 稳定性、长期性和可操作性,要针对不同行业特点,不同的职业和职位需求,用科学的选人用人制度来确保选好用好干部。
四、坚持有用必备原则,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建立后备干部管理库,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日常工作实绩。不断完善后备干部档案资料,注意发展后备干部的结构情况,及时调整和补充新的人选,形成合理的梯次结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要将考核工作实绩与日常积累相结合,如日常工作中是否做出过特殊贡献,取得过特殊荣誉;是否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是否为所在单位的骨干力量;是否拥有一项或两项技能证书等等日常工作业绩、取得的荣誉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优势条件,严格按照“有用必备”的要求,推荐人才,选拔干部,使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五、放心使用干部,用心爱护干部
干部是党和人民的宝贵财富,对干部,一方面要放心使用,一方面又要用心爱护。时下有一 种现象要克服,就是某些领导只想使用干部,却不注意爱护干部,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干死干活,最后一无所获。这样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干部的热情和工作积极性。每个领导干部应该随时了解干部的情绪,理解干部的感受,察觉干部的真正需要,把干部的喜怒哀乐看在眼里、放在心上,去理顺情绪、疏通思想、化解矛盾,真正做到放心使用和用心爱护结合起来,才能调动一切干部的积极性,团结一切干部、开展好工作。
六、坚持关口前移、全程监督,树立正确用人的监督观
对干部的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几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一是严格执行《条例》。重点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使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朝着制度化、科学化方向前进。二是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要增强主动监督意识,强化事前监督、事中监督,把对执行《条例》情况监督的关口前移。要努力健全监督体系,做到党内监督与法律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三是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建立和完善干部谈话制度、诫勉制度、回复制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廉政鉴定制度、任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以及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改进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