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结合实际 突出特点努力提高少数民族干部汉语培训的效果
------阿克苏地区地税系统抓民族干部汉语培训的几点做法
近年来,阿克苏地区地方税务局认真贯彻人才兴税的战略方针,按照区局党组提出的《2004年-2008年全区地税系统干部教育培训五年规划》和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税务干部提高汉语水平实施意见》,着眼税收征管改革不断发展的新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突出行业特点,创新培训方法,大力加强少数民族干部汉语培训工作,通过扎实有效的培训,截至2007年底,全地区182名少数民族干部,汉语四级以上过级率由2004年的不足30%提高到了85.16%(含两税人员),72人取得了汉语六级以上证书,占少数民族干部总人数的39%,70%的民族干部能用计算机处理日常业务,汉语四级以上过级率提前一年达到了区局提出的80%的培训目标。我们抓少数民族干部汉语培训的主要做法是:
一、各级党组始终高度重视抓好少数民族干部汉语培训工作
阿克苏地区地处南疆多民族聚集区,地区地税系统少数民族干部占系统干部总人数的近一半。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少数民族干部汉语水平低的问题一直是影响税收业务能力整体提升的“瓶颈”。随着税收科学化、精细化和征管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这一问题显得更加突出。地区局党组对此有着清醒的认识。2004年区局下发《干部教育培训五年规划》和《加强少数民族税务干部提高汉语水平实施意见》后,地区局党组对全系统少数民族干部汉语水平和业务素质进行了进一步摸底和分析,制定了加强少数民族干部能力素质的各项措施。一是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成立了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系统实际,研究制定了《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五年规划》、《少数民族干部汉语培训实施意见》、《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干部学历教育管理办法》、《教育培训奖惩措施》等制度办法,基层县市局也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措施,多年来,无论党组班子如何调整,县局领导怎么变动,各级抓民族干部汉语培训的决心始终没有改变,形成了党组高度重视、制度措施健全、上下齐抓共管,干部自我加压的浓厚培训氛围。二是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建立了地区局施教部门定年度培训计划目标,机关科室根据业务性质集中培训,基层县市局针对实际抓日常培训,科所负责落实岗位培训、少数民族干部实践培训的纵向分级分类培训的网络,明确了各培训层级的责任,使全员培训,分级分类培训落到了实处。三是确立目标,狠抓落实。结合本地区实际,我们将汉语水平培训任务逐年分解,明确了少数民族干部汉语水平过级率每年提高20个百分点,过级人员15%力争每年提高一个级别,经过几年的努力,2007年,我们提前一年达到了区局提出的少数民族干部汉语过级率80%以上的目标。
二、结合实际,突出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全力抓好少数民族干部汉语培训工作
近年来,我们针对系统内少数民族干部汉语水平参差不齐、基础知识高底不一、能力素质有强有弱的现状和实际,采取多种培训方式,满足干部培训需要,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摸清底数,制定计划。每年年底,我们都及时对地区系统教育培训情况进行检查评估,了解掌握少数民族干部汉语培训的进展和效果,召集民族干部召开培训需要座谈会,征求民族干部对汉语培训的需求和培训方式方法的意见建议,针对收集到的意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训什么”的原则,制定下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保证了民族干部汉语培训针对性。二是突出弱项、集中培训。04年,我们全地区165名民族干部当中,懂汉语并能简单使用计算机的干部仅占15.6%,没有取得汉语过级证书的干部占71%,大部分民族干部只能跑户检查。为此,我们把提高汉语能力作为突破口。地区局先后采取委托当地职业技术学校、聘请师资力量组班集中培训等形式,组织了三期共132人次的民族干部汉语过级培训和计算机应用培训,参加培训的民族干部60%的同志取得了汉语四级证书,20%的汉语级别得到了提高。三是重点培养、送学培训。对汉语基础较好,有发展潜力,经培养能担当师资力量的民族干部,我们有意识的交任务、压担子,积极选送参加区局、疆内外各类培训班,近三年来,地区局先后选送45人次的民族干部参加了区局组织的各类培训,部分县市地税局还自筹资金选送干部到新疆大学、新疆财经大学脱产学习,培养了一批骨干力量,阿瓦提县地税局热合曼尕依提、温宿县地税局库尔班清铁木尔被区局选进全疆的师资队伍。四是强弱结合、帮带培训。根据少数民族干部汉语水平情况,我们合理区分级别,在集中培训、重点培训的基础上,在基层局广泛采取了“以汉带民、以强带弱、以老带新、以新促老、共同进步”的互助学习办法,建立了互助责任制,由科室负责人每周组织人员默写、面对面提问、检查学习笔记、组织小测试等方式,检查讲评本科室互助小组帮带情况,局领导每月进行“帮带”小结,通过互助学习,不仅提高了民族干部汉语水平,同时也加强了民汉干部之间的友谊。五是立足岗位、实践培训。把汉语培训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坚持每天一个小时,每周一个半天的在岗学习;采取每天一个单词、每周一句税收用语、每月用汉语写一篇学习体会、播放录音、在日常的语言交流中运用汉语会话、用汉语读报、口语比赛,用汉语答卷等方法,时时处处让民族干部接触汉语,积极创造学习汉语的环境,提高培训效果。六是检验效果、以考促训。基层局坚持每月一次汉语考试,地区局每年组织一次业务竞赛和能手考试,评选汉语学习标兵和业务能手,并把考试情况在本系统通报,激励干部自我加压、积极上进的学习积极性。
三、完善激励机制,健全奖惩措施,充分调动少数民族干部学用汉语的积极性
为调动少数民族干部学用汉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地区局结合系统内民族干部汉语培训的进展情况,06年,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激励机制和奖惩措施。一是培训与个人利益挂钩。对取得HSK四级证书和在四级基础上每上一个级别的,奖励干部本人500元,并报销所有学习费用;区别对待干部学习进度,对年轻干部强化学习,对年龄大接受能力弱的鼓励学习,明确相应的培训目标,对在规定时限内没能取得四级证书的,实行待岗脱产学习培训,待岗脱产期间只发工资,学习考试等费用全部由本人自理;在日常考试中,没能达到相应成绩,扣除当月一定奖金,对学习成绩优良,进步快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少数民族干部自觉学习的积极性得到了很大提高,06年至07年两年间,有31名干部过级或取得了比原水平更高的国家汉语等级证书。二是培训与成长进步并进。坚持把民族干部汉语能力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地区局在选用科级干部、基层局选用科所长,都把汉语水平作为一个重要条件,做到汉语水平达不到四级以上不培养,达不到五级以上不提拔,岗前不参加培训不上岗,引导干部树立靠能力求进步,靠素质求发展的思想,从而把汉语的培训学习由“请他学”变成“他要学”,由被动应付学变成自强素质的内在驱动力。三是培训与评先选优结合。我们把汉语培训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有机结合,明确规定,当年没能完成培训任务的单位,不得评为教育培训先进单位,领导班子不得评为先进领导班子;个人没能按计划目标达到汉语级别的,不得评为先进个人。同时,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对参加各类竞赛取得优秀成绩的给予大力表彰。去年,全区组织的税收管理员抽考中,阿克苏市局民族干部努尔东毛一丁成绩名列全疆民族干部第二,我们不仅在所在单位进行了表彰奖励,地区局还在本系统通报表彰,营造了良好地比学赶帮超的培训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