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阿克苏地区地税系统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在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和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按照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和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要求,积极落实健全制度、创新机制、落实责任的工作主线,在认真落实税收政策,连年提前超额完成组织税收收入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各级党委和政府大力扶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快速发展,为地方经济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2007年以来,我地区不断地健全和完善减免税的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减免税程序,强化了减免税的申报、审批和跟踪管理,使我地区的税收减免工作逐步实现了规范化、科学化,确保了各项减免税政策落实到位,保障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税收征管和依法治税。
一、减免税基本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
(一)减免税基本情况
2007年,我地区依照国家和自治区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减免税审批程序,共计减免流转税和地方税2723.04万元。其中:减免营业税778.52万元,减免房产税235.29万元,减免土地使用税34.96万元,减免车船税17.53万元,减免印花税1.88万元,减免城建税1362.29万元,减免教育费附加292.57万元。
(二)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2007年,阿克苏地区地税系统执行的税收减免政策除了税收条例和相关政策中规定的一些减免税政策外主要是《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86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新地税发 [2002]103号)。我们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的审批原则和审批程序,在纳税人资格认定、资料审核等方面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保证了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在规范减免税管理工作、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二、减免税管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税收优惠政策作为国家税收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政策的重要手段,体现了国家对某一行业、某个社会群体在一定时期内的扶持和照顾。为贯彻落实好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我地区各县(市)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减免税管理各项制度,使减免税的各个环节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确保了减免税管理工作的规范实施。
(二)健全和完善减免税管理工作的岗位职责,将减免税管理工作落实到具体人员,明确责任,确保减免税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扎扎实实做好减免税管理的基础工作,健全减免税管理台账,对纳税人享受减免税的政策依据、适用范围,减免税额等情况详细登记,实行“一户式”管理,并坚持跟踪监督检查。
(四)严格执行减免税申报制度,对享受减免税的纳税人要求其无论是否有应交税金发生,都要进行纳税申报,以随时掌握纳税人的减免税额情况和税源情况,对没有按期申报的坚决依据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认真做好减免税的审批管理,对纳税人提出的减免税申请,安排专人深入纳税户进行调查核实,提出调查报告和初审意见,交减免税审理部门进行审批,审理部门严格把关,对纳税人申请减免税的理由、政策依据、减免范围、减免幅度、减免时限等进行认真审核,做到了依法审批,依法减免。
(六)全面贯彻落实好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做好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二是根据日常税收管工作中掌握的纳税人情况,上门为纳税人服务,宣传税收优惠政策,做好纳税人减免税申报事项的辅导,督促纳税人及时申请办理减免税。三是与国税、劳动保障等部门加强联系协调,研究解决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制定措施加以解决。
三、减免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一)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地区的税收减免管理工作虽然逐步规范,工作质量年年都有明显提高,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1、在减免税日常管理中,部分享受减免税的纳税人条件发生变化,不能够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变化情况。
2、虽然减免税日常管理的力度不断在加大,但是对变相骗取税收优惠政策的情况仍然难以及时鉴别、认定。有些纳税人在享受优惠政策到期后,就采用改变经营地点,变更营业执照,再次向地税部门申请税收优惠或者在地税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后,改变法人,重新成立企业,转向国税机关按新办企业享受税收减免。
3、国税部门批准的减免增值税纳税人,基本上都不能及时到地税局办理申请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相关手续,这部分纳税人数量多、范围广、情况复杂,管理起来需要很多的人力、物力,难度相当大。
(二)改进意见:
1、继续落实好国家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作好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和辅导。建立健全各项减免税管理台帐,对享受减免税优惠的纳税人,实行“一户式”、“分片区”管理,并坚持定期跟踪监督检查,做好跟踪服务和管理,要求享受减税免税政策的纳税人,在减税免税期间无论当期是否有应交税金发生,都要对减免税情况予以申报,以切实掌握减免税税额和税源变化情况。对没有按期申报或申报不实的,都要依据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2、加强与国税、劳动保障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减免税综合管理,建立增值税纳税人减免税共同管理机制,提高对纳税人税收征管有关资料的采集和信息化管理水平,做到对纳税人经营状况,纳税资料信息的共享。同时要加强与工商部门信息资料的相互传递,定期交换纳税人经营变动和变更信息,以强化对增值税纳税人税收减免的审查、审批管理工作。
3、不断地健全和完善减免税的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减免税程序,进一步强化减免税管理的基础工作和减免税的管理工作,加强系统内部各有关科室、部门的协调配合,经常交换管户的基本情况,做到对纳税人户数、经营服务等情况心中有数,要有针对性对某项税收优惠政策所涉及到的行业,开展调研,把工作做到前头,使减免税管理工作更加扎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