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年初发票专项检查工作安排及自治区地税局发票检查工作要求,地区地税局将对各县(市)局开展发票专项检查工作各阶段情况进行重点核查,全面验收、考核、评比发票专项检查任务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指导基层工作,提高全地区发票管理水平。具体工作事项如下:
一、 成立地区发票专项检查工作督查组。
成立由地区地税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王军为组长的地区发票专项检查工作督查组。地区地税局抽调各县(市)局业务骨干组成地区督查工作组。具体人员如下:
郭辉明(地区地税局征管科副科长)、热合曼(阿瓦提县地税局副局长)、阿依古丽(库车县地税局征收大厅主任)、朱君梅(拜城县地税局征收大厅主任)
督查组主要重点抽取阿克苏市、阿瓦提县、温宿县、拜城、新和、乌什六个单位进行重点核查。
二、 督查的重点工作内容:
〈一〉 发票监控查询系统推行工作。主要包括:
组织领导、宣传培训、自治区地税局及地区地税局下发关于推行工作各类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各内部科室的配合协调、争取地方党政部门支持力度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情况、各阶段发票信息录入任务完成情况、发票信息录入准确性抽查、推行工作的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对行政事业单位推行发票监控查询系统工作的开展情况。
〈二〉 发票专项检查工作。主要包括:组织领导、
地区关于发票专项检查工作有关文件的落实情况、充分利用发票监控查询系统调取发票存根核对的情况、调票检查面、自查整改情况、发票案件及内部管理问题的查处情况、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
三、 督查的时间、方式及步骤。
督查工作从2008年10月14日开始,2008年10月20日结束,行程安排:拜城(10月14日)、新和(10月15日)、阿克苏市(10月16日至17日)、乌什县(10月20日上午)、温宿县(10月20日下午)、阿瓦提县(10月21日)。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看档案资料、实地抽查数据进行核查、延伸企业调查等方式进行督查。具体步骤:1、组织督查组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所有相关文件、讨论具体检查内容和考核标准、严明纪律并提出统一督查工作要求。2、按要求对各县(市)地税局实施督查工作,检查人员要做出细致详尽的原始记录。3、各小组对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当场反馈给被检查单位。4、地区征管科整理各小组督查情况并形成全地区专项检查工作核查总结,对核查情况进行通报。
四、 几项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局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认真
细致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合理调配人员,积极配合督查组检查工作的开展,确保顺利完成各项督查任务。
〈二〉各县(市)抽调的督查组成员按要求集合,不得延误。
二00八年十月十三日
联系人:郭辉明 电话:228779 13031276929